关于推荐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和第五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及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名单的公示 |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0-08-20 | 浏览:11602次 ] |
根据省委文明办《关于推荐评选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和第五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及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的通知》和市委文明办《关于推荐评选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和第五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及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的通知》(宝文明办字〔2020〕29号)文件要求,区文明办结合实际,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全面摸排,目前全区符合申创条件的省级文明家庭1家:高家镇左志含家庭;省级文明校园2家:渭滨区宝桥小学、宝鸡市滨河中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工作者由区教体局推荐。 经各镇街推荐和区教体局会议研究,区文明办审核,拟上报名单如下: 1.申创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渭滨区高家镇左志含家庭 2.第五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集体:渭滨区经二路小学
3.第五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工作者:渭滨区清姜小学校长 祝晓立
4.申创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渭滨区宝桥小学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评选质量,按照评选工作程序,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8月20日至8月26日 联系电话:3128119 联系人: 司家鹏 电子邮箱:wbwmb@126.com 地 址:渭滨区行政中心5楼518房间
渭滨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20日 |